裁判评议:本期中甲中乙三起判例 日照宇启的红牌属误判

发表时间:2024-09-13 01:17:36 浏览:353

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对最近的竞赛停止了裁判评议任务。在评议的三个判例中,有一个被认定为错漏判。

第一个判例是在中甲联赛第22轮的竞赛中发作的。苏州东吴队与南京城市队的竞赛中,裁判员没有判罚苏州东吴队10号球员在本方禁区內犯下的疑似手球犯规。评议组的少数成员以为,虽然苏州东吴队10号球员的手臂有一些不自然的举措,但是现有的视频无法明晰地显示球与他的手臂能否有接触,以及接触进程能否构成手球犯规。在没有明晰证据的状况下,评议组支持裁判员在现场判别不是手球犯规的决议。

第二个判例是在一场中乙竞赛中发作的。赣州瑞狮队与日照宇启队的竞赛中,裁判员向日照宇启队10号球员出示了红牌罚令他离场。评议组的少数成员以为,日照宇启队10号球员在爭抢球时与赣州瑞狮队30号球员发作身体接触並倒地,但在倒地进程中没有清楚的附加举措或恶意踩踏对方球员的行为。因此,裁判员判罚10号球员暴力行为並出示红牌的决议是错误的。

第三个判例是在一场中乙竞赛中发作的。江西黑马青年队与泰安天貺队的竞赛中,裁判员没有判罚江西黑马青年队15号球员在爭抢球时犯下的手球犯规。评议组的少数成员以为,虽然15号球员的爭抢举措和身体接触招致泰安天貺队48号球员失掉平衡,但他的手臂並不是有意放在非自然位置去阻拦球。在现有的视频角度下,评议组以为裁判员判罚不是手球犯规的决议是正確的。

总的来说,评议组以为其中两个判例裁判的决议是正確的,但有一个判例是错漏判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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